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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故事,講車禍。

每個接近18歲,或是出社會有了薪水的人,都想要交通工具。通常都是從歐兜拜開始,然後買汽車(新車或是中古車都好),接著又反璞歸真的買腳踏車。生活就是這麼一回事,我們總是對於移動的需求性如此的大量予取予求,都忘了環保這件事情。

這篇文章要講的,不是買車本身,也不是環保與移動之間的平衡點。而是更基本的,車禍。

車子在移動中發生碰撞,叫車禍,對吧?!

我不知道法律有沒有這樣定義,但在我們的認知觀點中,這基本的定義應該會獲得99.87%的認同。

但命運大神說:不是這麼演的。

前幾個禮拜發生了一件事,是我老爸(60歲)那個年紀的事情,那是一個沒有碰撞的車禍

事情是這樣的,大家看看之後也可以評理。我先在這裡客觀論述一下。

我有一個阿伯叫做「阿同」。阿同伯61歲,是一位泥作方面的師父。平常他的工作就是鋪地磚磁磚那些工程。不知道什麼原因,他還沒結婚,根據我媽的講法,人到了某種年紀來沒有結婚,同常都是有一些性格方面的怪僻...

但是對我來說,他人不錯。上個月初我被拉去志工協會一日遊的時候,他還買草莓與餅乾請我跟我老爸老媽吃(草莓很貴)。那天還去三峽老街吃肉圓,聽他唬爛一些有的沒的。其實他人土性土性的,很好相處。

話說前幾禮拜一個下雨的下午,他開著車子經過五股那邊,在一個紅綠燈口,搶黃燈。

搶黃燈的意思,是指,已經看到黃燈,卻又把車子往前開。嚴格說起來,在交通燈變紅燈的時候,車頭還在停止線之前。但她的情形是,路口攝影機拍到他的車在紅燈時,超過停止線並往前開。

這時候!人生最難搞的就是這時候!!

有另一個阿伯,騎一台機車,從90度的車道過來。摩托車上載著她的女兒與女兒的女兒,就是祖孫三人騎機車三貼就是了。這在我們泰山五股這一帶的鄉下地方也是偶見不怪,並沒什麼。

但當時阿同伯的車頭已經超果停止線,燈已經變成紅燈了,而三貼騎摩托車的那位阿伯,因為樣避免相撞,所以緊急煞車,機車在離汽車還有耶距離的時候就煞住了沒有撞到

但是三貼阿伯因為年紀已大,所以反應比較慢,造成他連人帶摩托車跌倒在地上。一般來說,機車車禍,被載的人都會受傷比較嚴重,但這個case,在阿伯後座的女兒與孫女倒是跳開而沒有受傷。但是阿伯因為年紀大了(70歲),反應比較慢,導致頭撞到地面,手也有受傷。

這個時候,阿同伯(61歲)發現他闖紅燈,但沒有撞上,有人跌倒;他先倒車退回停止線,並下車查看。

由當時路口監視器上看來,他還幫那個70歲的阿伯牽摩托車,等到救護車來才離開。他心想,反正沒撞到,應該沒他的事情了,他也沒報警就走了。

後來,警方調閱監視器,並找到他家,那個警察在幫他做筆錄的時候,請阿同伯簽了一張「肇事逃逸」的單子,阿同伯只有國小畢業,而他也真的簽了。

後來那位70歲的阿伯,因為撞到頭,而他本身似乎又有白內障的病史,手術兩次都無法恢復視力,簡單講,三貼阿伯一隻眼睛就此失明了。

對方家屬超級超級火大,要求阿同伯賠500萬。

阿同伯一聽都矇了,又沒撞到,說我肇事逃逸,現在又要賠錢了?!還開個天價!

我還記得我前陣子見到阿同伯的時候,他雖談不上紅光滿面,但氣色都還不錯。結果那天我看到她來找我爸商量,他整個臉都是綠的,人也整個瘦了一大圈。滿臉都是皺紋。

我爸跟他去醫院探視那位70歲的阿伯時,對方家屬還在醫院和他們大小聲。但時也不能怪家屬,要是我遇到這種事情,我也會超級超級生氣。


以下是小弟心得文:

阿同伯的車子只有保強制險,沒有保任意第三責任險,也就是說,車禍發生之後,所有的後續處理事宜以及賠償,都要由他自己來處理。現在不請律師也不成了!

先不說阿同伯已經60歲了,光這些理不清的責任歸屬和手續,都搞死國小畢業的他了。他找我爸,也是希望找一些管道來幫他申訴,或是和對方講道理。

但其實這些事情,要是他有保險的話,保險公司都會出面,就算弄到上法院(我看這案子是一定要上法院...),保險公司也有律師團可以出來幫忙處理。

再怎麼樣,也比他一個60歲的年紀,和另外一個70歲的阿伯互相弄成這樣來得輕鬆...

我不是保險從業人員,甚至連一點關係也沒有。

但聽到這個故事,真的讓我覺得,保險不是讓你有推卸責任的理由,而是讓你的人生有些緩衝的空間。

尤其在這種大家都很倒楣的情況之下...

要是70歲阿伯沒有因為這場「沒有撞擊的車禍」而失去一眼的視力的話,我想事情應該會好處理很多很多很多。

延伸閱讀:貸款買跑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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